第109章
安之临走前去见了陈慕齐。
她有好几年没见他, 一见面吃了一惊。陈慕齐不过才三十七岁, 他以往皮肤白净一股文秀之气, 现在变成了长发留着点胡子的男人,另有一股颓废文艺的大叔气质。
聊天才知道他的太太,安之见过的那位徐小姐离开了他, 她另结新欢, 她跟他打官司,她甚至要走了他大半身家。陈慕齐伤心伤身伤财,费了好大的功夫才恢复过来。他自觉经历一趟心灵的苦旅, 在画画上反而有了柳暗花明的境界。
也许是年纪见长, 陈慕齐的性子沉静了下来, 对她也真切关心起来:“要读五年,那你还准备回来吗?”
安之笑了下:“还不知道,先读书。”
“好的, 好的,那钱够吗?爸爸给你卡……” 陈慕齐有点不知所措, 他一直放养没管的女儿居然变化这么大。面前的少女可爱自信, 眉眼舒展,气质夺目, 而且即将去一流的学府读书, 他感到一种为人父母的骄傲感, 从未感受过的,他不知道怎么表达,只好掏钱。
“不用了, 你之前给我的钱都还没有花。”
“之前的?” 陈慕齐沉思,恍然大悟:“那是我给言蹊的,是你的学费,怎么你一直没有花吗?”
“嗯,姨姨帮我存了起来,去做投资,然后给我了。我想那个数目已经够了。” 安之说着,她有些失神,眼神因为想起言蹊而温柔。
“啊,言蹊对你是真好。” 陈慕齐道。
“是的。” 安之敛下睫毛,他们在一家咖啡店,外面烈日炎炎,店里阴凉。
安之的视线不经意地往外,看见白衬衫的女子经过都会下意识顿一顿。胸口空荡荡的,那里有个名字在反复循环。
陈慕齐似乎还在消化安之要去哈佛大学就读这个消息,他哈哈笑起来,语气无比骄傲,“真不愧是我陈慕齐的女儿。”
安之默默地盯了他一眼,他后知后觉地讷讷地搔搔后脑勺,有些不好意思问:
“安之,如果你允许的话,以后我可不可以去见你?”
安之暗吁了口气,点了点头。
她又跟他聊了几句,起身告辞。她对于陈慕齐,也没有再多的什么感情,仅仅是这样,也就足够了。
她考虑了几天,才决定去见陶臻臻。
傍晚时分,在陶臻臻的小区里的花园里。陶臻臻本来想让她去家里坐坐,但安之拒绝了。她简单说了下她要到国外求学,这次来跟她道别,并且希望她每年回乡祭拜外公。
陶臻臻愣了愣道:“当然,我会去祭拜的。” 她也似乎在震惊中,目光中有陌生还有感慨,“要去五年?”
“嗯。”
然后她也不知道说什么了。
刚放学后不久,小区的花园里很多小学生在玩耍,她们沉默的时候,一个穿着校服的小男孩跑了过来,满头大汗地微喘道:“妈妈,我要吃冰激凌。”
“小志,不行,” 陶臻臻语气严肃,但眼神却是柔和的,“吃了晚上就吃不下饭了,喝水吧。” 她拿着随身的水杯给他。
小志明显不甘愿,他撅了下嘴,看到安之,好奇地望着她。安之也静静打量着他,他们并没有大多的相似。
陶臻臻看了眼安之,低声对他说:小志,这是姐姐,叫人。”
小孩子是也不觉得生分,脆生生地喊了一声,又跑去玩耍了。
“这是小志,上二年级了。”
“嗯,八岁了吗?”
陶臻臻笑了笑:“是七岁半吧,不过按照家里那边算虚岁就是八岁了。”
安之笑了下:“是,我以前都不知道有虚岁和周岁之分。”
说完这几句干巴巴的话,她们就再也聊不下去了。
安之站了起来:“那我先走了。”
陶臻臻紧跟着站了起来,在她身后叫她:“安之!”
安之停了脚步。
“好,好好照顾自己。”
安之背对着她点点头,她走了一段路,然后回头望陶臻臻,那个她要叫她妈妈的女人依旧很美丽,她坐在小区的木椅子上出神,也许有那么一瞬间是在挂念着自己的?也只是一瞬间,那个叫小志的,她的儿子奔过去她的心神就在他身上了。
安之没错开视线地看了好几秒钟,然后转身离开。
她说不清楚是什么感觉,她本来也可以拥有这样的相处,她没能得到。
但她不羡慕,也没有多少的遗憾。
属于这块的情感,早已经有人给了她,满满的,她很幸福。
安之选择在离开前分别见了她的亲生父母,仿佛已经结束了这亲子关系里所有的牵绊。
在某个程度上,总得与自己的原生态家庭和解,做个了结,她才能更好地往下走。
从今往后,她也只能是一个人走她的路了。
接下来的日子,论文答辩,谢师宴,同学聚会,毕业照,签证下来。一件件事情有条不紊顺顺利利地地过去了。
安之在机场里与陈魏和杨蒙蒙道别。杨蒙蒙红着眼睛,搂住她不放:“出去要好好的啊,万事留点神,有游行示威啥的你不要凑热闹啊,也不要去什么餐馆刷盘子打工啊,你的手是用来做实验的,呜呜……” 她像个小老太太一样叮嘱半天,安之笑着一件件答应。
“要常联系。” 陈魏对她说。
安之笑道:“你们也得好好的,我等着喝你们的喜酒。”
杨蒙蒙一听又哭了。
身后只有柳依依一人站着,安之宽慰完杨蒙蒙来到她的面前。柳依依揉揉她的头发:“你姨姨……”
安之知道她要说言蹊没来的事情,她点头,没说什么,深吸了口气,轻声对她说:“二舅妈,请你多照顾一下她。”
柳依依点头道:“好,还有别的呢?”
安之静默片刻,摇了摇头。
很快,催促登机的人声响了起来,安之朝着她们挥挥手,便走了进去。
飞机上,云层在蓝天上翻涌层叠,有一点点阳光透过云层,露出一丝金色的薄光。
安之手里捏着一个小小的兔子玩具,因为年代久远已经很旧了,兔子脸上的红点已经掉光了。她按了一下,兔子怀抱里的鼓,果然咚咚咚就打了起来。
安之笑了下,把它紧紧地握在手里,眼底水光莹莹。
飞机从头顶的天空掠过,留下一条细而长的白线。
言蹊仰头望着它经过,直到脖颈发酸,她才低下头。
过后的一天,两天,三天,言蹊照常上班,下班,回家,去老宅。她甚至觉得自己已经变成一台机器,自顾自地随着时间转动,所有的动作只是机械化,再也没有了意义。
她的心时常隐隐作痛,她知道这不是病理性的痛,而是心理上的痛楚,一时,一阵,悄无声息的,突如其来的。
回家,看到安之房间的时候。
路上,看到相同年纪的女孩的时候。
逛街,看到兔子玩偶的时候。
白天还好办,到了夜晚,她开始失眠。整洁没有杂物的床铺,蓬松的被子,香味温和的蜡烛,温热的牛奶,这些都不能让她入睡。
吃了安眠药,她迷糊过去,依稀能够眯见那一晚的场景,她从家里追了出去。
朦胧看不清的街道,行人怪异的目光,她凭着直觉找到了那个公园,找到了那个木椅子,看到了那个单薄孤单的背影。
那个在痛哭的少女,她目光痴痴地凝望着。
只要一段短短的距离,就能走过去,把她拥在怀中。
只要有勇气走过去,但她没有,她不行,她不能。
少女那满腔纯净的爱与恋,她不敢接受。
人伦道德,巨大的年龄差,还有对安之未来的顾虑等无数的障碍犹如一块块巨石压在她的胸口 ,她纹丝不敢动,所有的雷池,她不敢再越一步,怕所有的坚持功亏一篑。
安之在哭。
言蹊在看着她,也是在哭。
她不放心安之 ,一直看着她。
甚至已经要打电话让人过来接她。
幸好她站了起来,去到了公车站。言蹊一路不远不近地跟着她,直到看到她上了公车,她身子才软了下来,几乎脱力。
言蹊在梦中手心背上都是汗,然后醒了过来。屋子里天宽地大,只是她一个人。
她的心像硬生生地被剜去了一大块,而下手的人,就是她自己。